最近在收信時,我收到學生很有趣的問題,我認為這個問題問題問得很用心,便想與你們分享。
這個學生的問題與對等連接詞有關。他提及到,上課時有提過一個句子裡,寫到hot and incandescent。由於課堂上,我們提過,對等連接詞是連接對等的字、相似的概念,因此他可以判斷incandescent的意思跟hot 是相近的。
類似的對等連接詞,在課堂上曾被提及過許多次,而這位學生的疑問是:如果是一樣的概念、類似的解釋,為何文章都要再提一次呢,這樣在寫作上不會是一種贅字嗎?
在解答這位同學的疑問之前,讓我們先回頭討論對等連接詞的概念及其用法。
在課堂上,我常和我的學生提到,對等連接詞的結構必須嚴謹。
在句型上,對等連接詞 and 的左右兩邊,照理來說所接的英文單字應該符合「結構上的對等」(比如,左邊為名詞,右邊即必須要為名詞;左邊是狀態動詞,右邊及必須為狀態動詞)以及「內容上的對等」(and 左右兩邊的概念要同等力量大,而且讀來要有文意對齊、通順一致的感覺)。
請看此兩句話:
1. In my opinion, I would say nothing and just let them have the seat.
2. This is because, if teacher has his or her own principles, he or she may not listen to what parents say and always think he or
she is right.
大家有無在閱讀時,覺得此二句話有不通順的地方呢?
讓我們先看第一句話。
In my opinion, I would say nothing and just let them have the seat.
此句話在一般英文口說中是通俗的,但在正式的英文寫作,表達略為不正式,原因在於對等連接詞 and 兩邊的結構並不對
等。試想,say 和 let 的概念真的平行嗎?在對等連接詞,文法結構及內容在力量上都應該相等。這也是為什麼同學寫作時,應特別留意此用法的原因。
此句話該如何修正?試著將let 改為強動詞/或至少改為一般動詞,與say平行吧!此句話可修正為:In my opinion, I would say nothing and allow them their seat. (V)
接下來,讓我們討論第二句話:
This is because, if teacher has his or her own principles, he or she may not listen to what parents say and always think he or she is right.
此句寫錯的原因在於,第一,This is because 後面不需要加逗號;第二,and 左右兩邊的句子語意上應為同時否定(或同時肯定)。
這個文法規則,用此句話解釋應最為清楚:在英文中,我們並不會有 My family is poor and happy. 這句話,如果要寫出相同的概念,我們只能寫 My family is poor, but happy.
回頭看我們討論的第二句話,我們發現,此句話也不能用 but 撰寫,這是因為「作者在中文中想表達的意思,應為「他不聽老師的勸告,總認為自己是對的」。簡言之,由於原意中兩個子句都有負面概念,因此也不得使用but。
若原作者堅持使用and連接兩個子句,此句只能改成「前後子句都寫not」,以表達語氣上的相同。
此句話正確的改法可為以下:A teacher with his or her own principles might be too judgmental. In other words, he will not listen to others and will not take others’ advice. (V)
然而,這句話當然有更好的寫法:
In other words, if a teacher has his or her own principles, he will never take other’s people’s
advice, nor will he consider the needs of others. (V)
= He will never listen to others nor improve himself. (V)
觀察上句,不難發現學生寫來寫去都是在寫「不聽勸」。身為原作者,我們當然可以大膽乾脆的將句型改掉,直接將句子替換成更強烈描述效果的句型。
理解了以上對等連接詞的用法之後,讓我們來回頭看一下今天同學的問題。
如果對等連接詞連接的都為對等的字,incandescent的意思跟hot 字義上一定相近,那為什麼一樣的概念、類似的解釋文章要重複提及呢?按照寫作上的原則來說,這不是一種贅字了嗎?
其實,英文的表達雖然有一定的規則,這些規則仍然有可以被打破的時候,當同學文章愈讀愈多、聽力的練習內化得愈來愈徹底,你會發現,在許多文章中,對等連接詞(尤其是and 這個字)往往是扮演著一種「輔助性加強功能」的角色。
以這兩個字為例,既然是對等概念,意思確實就是相似。然而,同學不妨可以這樣想:「都已經是相似了,卻又還要寫」,這必定有作者的理由。因此,我們也許可以合理推斷,這類用法的目的是為了表達強調、或是為了要營造畫面感。
如果各位查閱 incandescent 這個單字於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上的定義,incandescent 被定義為:
a. white, glowing, or luminous with intense heat
b. strikingly bright, radiant or clear
c. marked by brilliance
d. characterized by glowing zeal
閱讀後,各位不難發現,incandescent 這個字,除了與 hot 相似的字義,還有更深一層的語意及畫面感— Incandescent 並不只是「很熱」的意思,他還帶有一種「發光的、明亮帶有滾燙熱度」的字義。將此字放在此句中,無非是為強調句子中的畫面感。
理解了原來對等連接詞也可以這樣用,我們終於發現,其實,對等連接詞縱然嚴謹,但and 的用法卻是平行結構裡較為規則上較為鬆散的連接詞。而在閱讀或聽力中,不同的作者/講者,即是利用and 這個字去做補充或畫面感的延伸。這是因為,如此寫、如此講,他們可以和你說明,我的故事還沒講完,記得跟著前面的劇情,繼續讀、繼續聽下去。
當你閱讀時遇到這樣讓你不解的字,記得停下來想想,是不是這個字應該帶給你更多的畫面感呢?你真的抓到了這個句子他想呈現給你的重點嗎?又,若是你是在聽力中聽到此類用字,你也可以提醒自己,這可能為一個物體的具體狀態形容。既講了兩次,表示講者希望重複強調,他希望你聽懂。作者希望你能想像一個物體的狀態,才會用重複的單字,就是熱切期待你聽懂他
的重點啊!
無論這個單字的意思,到底最後會不會變成聽力的考點,但理解了一個物品 /物體的狀態,相信各位同學在聽之後的聽力時,也能更敏銳的抓到此物體的重要態度,也更能感受到此畫面與主旨的關聯了。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是為了設計考試上,為讓同學理解重點,不得不去做的安排呢!
很多學生於是問,老師,那我在寫作時,也可以這樣寫嗎?不,因為時間急迫,除非你有萬全把握,這樣的用法還是避免吧,在考試緊張的氛圍下,你應優先選擇使用自己會的句型、文法和單字。
聽完了對等連接詞的解釋以及我和我的學生的討論之後,有沒有覺得英文很有趣?雖然這只是在英文表達上,一個枝微末節的討論,但實際上,此問題牽涉的,卻是一個表達者背後的目的及動機,可見得發問者的思考及用心。其實,英文的聽說讀寫皆有它的獨特之處,必須細細體會,才能感受更多。
這也是我喜歡英文的最大原因。往往,許多用法都是可以討論的,也是經過筆者刻意規劃,讀者用心詮釋的。希望這一番小分享,有刺激同學對於文法的思考以及對於閱讀的理解。我衷心期待下一道與此類似的問題,畢竟,這才是教學最棒的地方!
以上,與大家共勉之,繼續加油!